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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總務處保麗龍處理方式
一、經了解,壽豐鄉公所收集之保麗龍,須送由本縣回收商處理,不
為落實垃圾分類,使資源得以回收再利用,校內保麗龍仍由總務處收
二、校內保麗龍處理原則如下:
(一) 各單位採購各類設備或機具時,包裝用保麗龍請責成供貨廠商帶回,
將依本校廢棄物管理辦法裁罰之。
(二) 無法以前述方式處理者,請將保麗龍保持乾淨,交由各大樓清潔人員
收區;
(三) 各大樓清潔人員於每週一下午3時30分至4時,將收集之保麗龍送
總務處環保組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