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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學務處】107-1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

各位同學,大家好:

臺灣學產基金會辦理107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,請於10月5日(五)前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。

申請要件:(3項全符合)
1.須具低收入戶子女身分之學生(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且不含研究生、重讀生、延畢
生)。
2.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,且未受小過以上之處分(新生免核成績)。
3.未領取除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以外之政府其他各類助學補助。

檢附資料:
1.申請表(如附件)。
2.前學期成績單(驗證即可,不需繳交紙本)。
3.另需攜帶個人私章一枚

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請參閱公告附件。

學務處關心您!

業務承辦人: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姜紫淇小姐 聯絡電話:03-89062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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