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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107學年度本校學生申請赴國內泛太平洋聯盟大學系統(台東大學、宜蘭大學、佛光大學及慈濟大學)及國立清華大學交換學生開始受理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校「國內交換生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全校選送各校際合作學校之大學部及研究所交換生,每學期以5名為限。
三、欲申請交換者,請備妥以下文件:
(一)本校學生申請「國內泛太平洋聯盟大學系統交換生」或「國立清華大學交換生」 基本資料表。
(二)學習計畫(不限格式,以不超過3頁A4為原則)。
(三)歷年成績單(正本)。
(四)推薦信一封(推薦信不限本校教師)。
(五)監護人同意書(碩博生免附)。
(六)其他助審資料(無則免附) 。
四、107學年度(上、下學期)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,各系所送交名單截止日期為107年4月13日(星期五)17:00前(此為教務處統一收件期限,各系所請於截止日前自訂初審時間),逾期則不受理。
五、國內校際交換生聯絡人:註冊組陳小姐,分機:211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