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務處】109學年度第1學期「校外弱勢學生租屋補貼」申請-第二次提醒公告,2020/11/18截止(Off-Campus Housing Subsidy for R.O.C Low Income Citizens by2020/11/18)
一、依據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
(一)符合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。
(二)於校外住宿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且檢附相關文件(如學校未提供免費住宿、未重複申請
等)。
(三)已於校內住宿或入住學校所承租之住宿地點者,不得提出申請。
(四)延長修業、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,同時修讀二以上同級學位
者,除就讀學士後學系外,不得重複申請補貼。
(五)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,或已在他校請領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,不得重複
申請。
(六)學生不得向直系親屬承租住宅,該住宅所有權人亦不得為學生之直系親屬(含學生或配偶之
父母、養父母或祖父母)
三、【申請時限】:109年11月4日(三)至11月18 (三)止。
四、【申請流程】:
(一)下載申請表:【學務處→生活輔導組→助學措施→校外弱勢學生租屋補貼】。
https://rb005.ndhu.edu.tw/p/406-1005-157583,r356.php?Lang=zh-tw
列印申請表→填妥後→檢附「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」、「租賃契約影本」(裝訂後)→依規定
時間內提出申請,並送交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承辦人員處,逾期歉難受理。
五、補助項目、對象、及標準等相關事宜,請參考附件及生輔組校外弱勢學生租屋補貼申請公
告。
六、相關業務承辦單位: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TEL:03-8906218 姜紫淇小姐
**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申請,請參閱附件範本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