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!

Recent

數據載入中...
【學務處】【學生兵役】108年第2學期 學生申請緩徵、儘後召集、延長修業作業規定

壹、緩徵申請應具備條件:

  一、年滿18歲之翌年(即19歲)1月1日起尚未服兵役之役男。

      舉例說明︰今年為民國109年

      民國109年-19歲=民國90年

      故民國90年(註:在同一年度出生者,不論其出生月日)含以前出生之役男必須辦理

★★(本學年入學之新生無論之前有否辦理過緩徵,或曾於公所申請兩階段入營者,均需上網申請)。

  二、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僑生。

  三、曾辦理休、退學之復學生。

  四、申請緩徵,各學程修業年限為:

  (一)大學部:4年(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6年)

  (二)碩士班:2年(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4年;在職班6年)

  (三)博士班:3年(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7年)

  五、免役者無須申請。http://sys.ndhu.edu.tw/sa/military/login.aspx

  六、年齡逾33歲時仍未畢業者,不得再申請緩徵。

   

貳、儘後召集申請應具備條件:

  一、依法服完「志願役」或「義務役」兵役退役之後備軍人。

  二、服「替代役」、「國民兵」退役者不須申請。

參、作業規定:

一、逾時辦理者請親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。

二、除學期中復學學生外,逾時辦理者均應實施愛校服務8小時。

肆、請學生注意及配合事項:

一、學生填寫兵役資料時,戶籍所在地是依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為準,請勿錯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

二、學生畢業後因教育學程實習之延修,請至師培中心申請實習證明,逕洽戶籍地兵役科辦理。

三、補修第2學期學科之未畢業學生,應於第1學期到校辦理註冊。若於第1學期未註冊或辦理休學導致徵集入營時,學生應自行負責。

伍、申請時間:109年2月1日至2月29日止。

陸、申請網址:http://sys.ndhu.edu.tw/sa/military/login.aspx

柒、聯絡人:陳詩啟      電話:03-8906225

瀏覽數  
  • 轉寄親友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新增到收藏夾
  • 分享
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
請輸入此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