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內停放之機車、自行車未張貼106學年度有效識別證者,請儘速至總務處事務組車管會申請辦理,自106年10月27日(星期五)起,未張貼有效識別證之機車、自行車,將視為無主車輛予以拖吊。 總務處事務組 敬啟